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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熟齡第三人生,生活再加分!

建立正確照顧觀念 機構協助復能回歸社區

透過媒體報導,時常發現入住長期照顧機構的長輩,身上插著各種管路,

受到約束,非常沒有尊嚴,相信沒有人希望自己的老後受到這樣的待遇;

但是,當沒有人可以承擔家庭照顧者的責任時,失能、失智長輩該何去何從?

入住機構未必對長輩不好,有了正確的照顧觀念,藉由機構協助長輩復能,

即使是重度失能長輩,都有機會回歸社區。

文/賴麗秋

唐爺爺在妻子離世之後獨居多年,生活自理基本上也沒有大礙。他的獨生女兒因為嫁人也有家庭需要照顧,平時會請託唐爺爺居住在附近的好友不定時探訪,除了平日的問安電話,也會儘量抽空探視唐爺爺。孰料,因為一次跌倒,唐爺爺出院後生活無法自行打理,女兒雖然擔心他的生活,但無法親自照料。她原本考慮聘請外籍看護,唐爺爺卻不願意,最後只能考慮將父親安置到養護機構。

除非當事人已經無法表達,否則多數長輩都不願意入住機構。同樣地,非到萬不得已,多數子女其實也不願意將父母親送到機構,走完最後人生。因此,台灣目前長期照顧仍以家庭照顧為主,約有8成在家由家人照顧。

不同階段選擇合適機構照顧

就現況而言,在面臨高齡化與少子化社會下的照顧,已經是「老老照顧」、獨生子女承擔的情況,在家庭照顧量能不足下,照顧不再是家務事或一個人的責任,必須由社會一起來分擔,也應該依照長輩長照需求的變化,選擇適當的照顧方式與機構。

國人排斥將長輩送進長照機構,除了受到傳統禮教思維影響外,長期以來機構照顧的品質,也受到質疑,尤其許多機構礙於人力,為了便於照顧,將長輩約束起來,讓長輩未受到應有的尊重與尊嚴。

社政體系下的長期照顧機構,包括長期照護型機構、養護型機構及失智照護型機構。長期照護型以接收罹患長期慢性病,且需要醫護服務的年長者為主。養護型機構則以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的高齡者,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的年長者為主。至於失智照顧型則以神經科、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的年長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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