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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 即日起受理申請

 

為協助打造無障礙、高齡友善住宅空間,基隆市政府今年首度針對原有住宅提供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以總工程費45%為上限,最高可補助216萬元,申請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29日止,歡迎符合資格的舊建築物所有權人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基隆市都市發展處長徐燕興表示,凡是101年11月30日「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施行前領有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合法建築物,核准用途為集合住宅或住商混合且供住宅使用之比例達2分之1以上(原則單一所有權人不予補助),即可申請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的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與昇降設備等無障礙設施改善費用補助。

徐處長說,每案補助比例以總工程經費45%為上限,其中,建築無障礙設施改善最高補助16萬元、改善升降設備20萬元及新設置升降設備200萬元,但改善設施需符合「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始得補助。

基隆市都發處表示,現設有社區照顧關懷據點、C級巷弄長照站,且開放地下室或2樓以上空間供年齡65歲以上者使用、現設籍住戶之年齡65歲以上、6歲以下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經向本市各區公所報備有案,並獲書面通知需限期改善無障礙設施者可優先補助,其他非上述對象,在預算額度內依案件掛號順序補助。

109年度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計畫書暨相關書表可上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網站下載。申請者務必於5月29日前,選擇以「現場送件」或「掛號郵寄」至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住宅及都更科(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號2樓)提出申請(「掛號郵寄」應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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