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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熟齡第三人生,生活再加分!

當一個有魔法的人

錢如果「用」得好,便是美好用途,它未必用來交換房子、名車,

而是健康、幸福、快樂。與送給別人的福祉,藏了浪漫與哲思,

因而通往優勝美地,錢也能是萬能魔法師。

文/游乾桂

我是這樣想像金錢的:專業是價格,行善是價值;錢便不是魔咒,而是魔法了。

花蓮瑞穗對我來說是一條千里之遙的迢迢長路,風塵僕僕4小時方可抵達,臨行之前我會與邀請者商妥講師費,那是價格,工作的酬勞,家人的需要,我的專業;但答應成行,去了偏鄉異地,把錢化成一箱箱繪本童書,寄去給缺乏知識糧食的孩子們,校長感動,稱我是有魔法的人,那一刻的錢是價值。

對錢的明晰,讓我的生活多了一份自在,不被它牽絆,因而多了錢之外的美好用途,對於錢我曾經在意「得」,而今多了一份「捨」,難捨得捨,來得去得,曼妙相隨。

我怕白髮蒼蒼依舊走不出錢坑為它所困,陸珩在〈醉古堂劍掃〉這樣說,老年人要閒,閒來度餘年,如此看來仍然把心思隨著股市浮沉的老者就非常不應該了,但至少顯露一事,除了錢之外他無所事事。

古稀之年的錢,理應不是賺,而是用了。錢不合適用藏的,應該花在刀口上。

舅舅按月給外婆的零用錢,後來才知道,外婆都把它們摺成四四方方,偷偷放進一個蔭瓜的甕裡,在床下挖一個洞露出一個口埋了起來,再度取出時,除了8、9個龍銀原封不動之外,紙鈔早成了泥糊了,錢立馬成了廢物一堆。「用了多好!」這是舅舅的心聲。

厄爾士相信:「金錢是一個好僕人,但卻是壞主人。」決定者在你我!我因而這樣區分,40歲之前,我當錢的僕人,為它辛苦、為它忙,40歲之後我是它的主人,把錢用在刀口上,做些有意思的事。貪多未必是壞事,但「捨得」是王道。

美國的相關統計顯示,發生在老人身上的財務詐騙事件層出不窮,是一般年紀的倍數計,很多人因而驟下結論:「老人就愛貪小便宜!」

事實上更多的理由是,老年人容易對人信任,這本非壞事,但常被有心人利用,貪的背後其實是想「討人關心」,只是一味想要人關心,何不改弦更張主動來關心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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