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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療前該接受哪些口腔治療?

頭頸部癌症是台灣十大常見癌症的第五名,特別是口腔癌,好發於青壯年男性,根據國民健康局近年統計,每十萬人口中有65人會發生,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趨勢。放射線治療是頭頸癌很普及的治療方式,雖然目前已將輻射劑量儘量局限在腫瘤的體積範圍內,但腫瘤周圍的正常組織仍無法免於放射線傷害,可能因為缺氧、骨頭外露,而造成上、下頜骨的缺血性壞死。

根據國外研究報告,接受放射治療後的頭頸癌患者有高達30%的比例發生放射性骨壞死。病情輕微者可使用抗生素治療或局部清創,但由於骨壞死病灶發生的初期並沒有明顯疼痛的症狀,臨床上很難被察覺,通常因繼發性細菌感染出現嚴重惡臭時才被診斷出。此時往往病情嚴重,無法藉由藥物治療而痊癒,必須採用外科手術廣泛切除壞死的部位並配合血管重建,患者會因而失去咀嚼能力,甚至誘發敗血症導致死亡。因此臨床上對於放射性骨壞死的預防及治療,是目前醫界的一大挑戰與極度被重視的課題。

林口長庚醫院一般牙科黃意方醫師帶領的口腔重建團隊,今年針對預防性牙科治療與放射性骨壞死之間的關係進行一系列探討,利用健保資料庫搜尋2000-2005年共22,736名頭頸癌新確診病例,並持續追蹤至2011年。結果發現,頭頸癌患者如果在做放射治療前,先接受洗牙與塗氟的預防性牙科照護,能降低13%到45%放射性骨壞死的發生率;但是口腔癌患者若於施行放射治療前兩週內接受洗牙或拔牙,其發生放射性骨壞死的機會反而會提高28%。

為了避免放射性骨壞死的發生,醫師強烈呼籲頭頸癌患者確診後,宜儘早接受詳細的口腔檢查,及早拔除無法保留的牙齒;於適當期間內進行放射線治療前的口腔防護,例如洗牙與塗氟。同時務必於洗牙及拔牙治療至少兩週後方可進行第一次放射治療。唯有配合適合的口腔預防性治療措施,才能有效降低頭頸部癌症治療後發生併發症的風險,以達到良好的癌症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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