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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孝子:父母贈與金錢給子女應注意事項

文/陳佑寰律師

有些父母一生相互扶持,辛苦打拼賺錢,養育子女拉拔長大,等到老態龍鍾,百病纏身,還是捨不得花錢,想多留些遺產給子女。有的父母連看醫生都捨不得坐計程車而改搭公車,有的寧可買新衣給孫子卻自己還是穿舊衣。有的父母不僅會留下遺產給子女,還擔心子女要負擔遺產稅,乃考慮在過世前先把容易處理的金錢贈與給子女。子女本應孝順父母,而今父母孝順子女卻屢見不鮮,子女除了羞愧反省之外,更應及時反哺!

子女若是孝順父母,不僅應多關心父母並善盡扶養之責,還應該跟父母說:「您們今生賺的錢,就在今生安心花掉吧!畢竟看醫生、訪親友及食衣住行育樂等大小事都需要花錢。請把錢花在自己身上,不用留給我們了」。但若是父母執意要對子女犧牲奉獻至死方休,甚至為提前處理後事而預先贈與金錢給子女,亦應注意下列事項:

1.父母贈與金錢給子女有贈與稅的問題,但每年贈與220萬免贈與稅:

父母死後留給子女的遺產,固然要課遺產稅,如改為死亡前預先贈與,則有贈與稅的問題,而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贈與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與贈與稅在特定金額下之稅率均為10%。值得注意的是,配偶互相贈與免贈與稅,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百萬元也免贈與稅,而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因此,父母為提前處理後事而預先贈與金錢給子女(假設不另贈與給外人),得考慮以每年220萬元為限度,以節省贈與稅。

2.每次匯款不超過50萬元,避免洗錢防制之煩:

政府與金融機構越來越重視洗錢防制,以積極回應國際社會的要求,特別是自從兆豐銀行因紐約分行涉及洗錢防制疏失而遭金管會重罰後,更是全國動起來。依洗錢防制法與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等規定,金融機構對於50萬元以上交易(含國內匯款)會進行客戶身分確認措施並留存相關紀錄憑證。有的銀行行員除了遵循洗錢防制的SOP之外,還會多關心幾句,導致有些老人家會覺得很煩瑣或感到困擾。因此,父母為提前處理後事而預先贈與金錢給子女,可考慮在每年220萬元免贈與稅的限度下分次匯款,而每次匯款不超過50萬元,以避免洗錢防制之煩。

3.父母死亡前2年對子女的贈與,還是會被納入遺產總額而被課遺產稅:

有些父母覺得自己很聰明每年以220萬元贈與給子女而免贈與稅,沒想到死後就死亡前2年的贈與竟然還是被課到遺產稅,甚至因漏報而遭追加罰款。這是因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個人(包括子女及其他法定繼承人等在內)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法課徵遺產稅。因此,父母為提前處理後事而預先贈與金錢給子女宜及早規劃,不能等到病入膏肓行將就木時才密集贈與,宜於60歲時就開始有計畫地按年進行贈與事宜,不過還是預留自己安養天年所需開銷為當。孝子不能孝過頭,若是孝到自己晚年日子過得苦哈哈,那就見笑了。

4.父母死亡前2年對子女的贈與被納入遺產總額者,尚可扣抵遺產稅:

父母為提前處理後事而預先贈與金錢給子女,就每年超過220萬元限額的贈與會被課贈與稅,而每年以220萬元贈與給子女則可免贈與稅。但如前述,父母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子女的財產,會被納入遺產總額而被課遺產稅。值得注意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父母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子女的財產被納入遺產總額者,其已納之贈與稅,得自應納遺產稅額內扣抵。因此,父母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子女的財產,如超過220萬元的限額而被課贈與稅者,尚得在遺產稅扣抵,不會一頭牛被剝兩層皮。

5.子女對父母不履行扶養義務者,父母得撤銷贈與:

父母孝順子女而贈與金錢,堪稱現代孝子。但若是子女不孝,對父母不履行扶養義務,則父母得依民法第416條規定撤銷其贈與而請求返還,但須於知情起1年內撤銷,又若是心軟而表示原諒者,也不能撤銷。

美國開國元勳班傑明·富蘭克林曾說:「除了死亡與稅之外,這世界上沒有甚麼事是確定的」。誠然,凡人終須一死,而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死亡前要繳納所得稅、贈與稅等多種稅捐,死後還會有遺產稅。孝順子女的父母預先安排贈與的節稅規劃也要注意以上事項,日後才能安心長「睡」,不會「稅」不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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