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長者的生活品質並減輕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與各縣市政府持續推動「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計畫。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口腔健康對營養攝取與身心健康至關重要,政府呼籲符合資格的長輩踴躍申請,重拾自信笑容。
一、 誰可以申請?(申請資格)
凡設籍於各縣市,年滿 65 歲以上(原住民年滿 55 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
經政府補助日間照顧費用達 50% 以上者。
二、 補助項目與金額上限(以115年常見標準為例)
補助金額依據缺牙狀況與裝置類型而定,每人每一牙位終身原則上限領一次(部分縣市提供 5 年後重複申請或維修補助):
| 補助項目 | 補助最高限額 (新台幣) |
|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 | 44,000 元 |
| 上顎或下顎單顎全口活動假牙 | 22,000 元 |
|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 | 34,000 ~ 39,000 元 |
| 單顎部分活動假牙 | 17,000 元 |
| 假牙維修費 (每年) | 6,600 元 |
註: 各縣市詳細補助金額可能略有差異(如台北、新北、桃園、台中等),請以戶籍所在地社會局公告為準。
三、 申請五步驟:輕鬆辦理不費力
身分確認: 持身分證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社會局,確認具備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分。
口腔篩檢: 持身分證、健保卡及資格證明,前往各縣市合約牙科醫療院所進行口腔檢查。
送件審核: 由牙醫診所擬定「診治計畫書」,並代向衛生局/社會局提出申請。
裝置假牙: 審核通過後,收到核定公文即可開始進行假牙製作與裝置。
領取補助: 裝置完成後,通常由診所代為向政府核銷經費,長輩無需先行墊付核定額度內的費用。
四、 注意事項
先申請、後製作: 必須先經過政府核定後才可開始製作假牙,若先行製作則無法補辦補助。
名額有限: 部分縣市採年度預算制,經費用罄後將停止受理,建議有需求的長輩盡早辦理。
保固服務: 裝置後通常享有 1 年內的免費調整保固服務。
媒體聯絡與諮詢: 民眾如有疑問,可致電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衛生局,或撥打 1957 福利諮詢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