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善終到對生命的自主 《病主法》的前世今生
已經有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為何還需要《病主法》?
《病主法》如果賦予了人民對生命的自主權,是否意味同意安樂死?
對於《病主法》,您是否抱持上述的疑問呢?
就讓專家為您解惑,比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主法》之間的差異。
文/賴麗秋
知名主播傅達仁在罹癌末期選擇到瑞士,接受安樂死,結束他的生命,在台灣社會引起一陣譁然;而在他生命的最終階段,更是積極宣揚,台灣應該針對安樂死立法,引起了社會兩極化的聲音。
台灣安寧療護已經實施18年了,難道還無法提供臨終病患善終嗎?而即將於明年1月6日正式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又可以為民眾帶來哪些改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主法》有何不同?《病主法》與安樂死又有何差異?相信這是許多人的疑問。
有了安寧療護 為何還需要《病主法》?
台灣安寧療護之母趙可式曾經說過,安寧療護做得好,就不會出現安樂死的聲音。台灣安寧療護自2000年開始實施以來,除了醫院安寧病房,近年更擴及居家安寧。據健保署統計,2015年癌末病患在過世前1年,安寧涵蓋率已達55.6%,據英國《經濟學人》同年公布的全球臨終病人死亡品質(Quality of Death)調查,台灣在80個國家中排名第6,且居亞洲之冠。
顯見,台灣安寧療護品質已獲肯定,但為何還會出現安樂死的聲音呢?有了《病主法》就可以讓我們「好死」嗎?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簡稱北市聯醫)總院長黃勝堅曾經分享,他說:「當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先思考死亡議題,如同從暗處看向光亮處,對生命會看得更清楚。」因此,從黃勝堅帶領北市聯醫開始,積極主動走進社區,推動「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計畫」,為重病臥床無法外出的年長者看診,同時宣導安寧療護,讓長輩可以在家人的陪伴下善終,不必在臨死前因為急救與插管而飽受折磨。
因此,在醫療團隊與病人長期建立的信任關係下,北市聯醫能突破過去傳統,注入新的生命價值,來預防受苦的照護模式,黃勝堅說:「《病主法》的概念就是我們邀請家人及醫療團隊來,透過一起討論,為自己簽下醫療選擇權。」